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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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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护士的法律责任

  1、处理和执行医嘱 医嘱是护理人员对病人实施治疗措施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仔细核查无误后,及时准确的执行。随意篡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属违法行为。如护理人员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医生提出质疑或申辩。如发现医嘱有错误而不提出质疑,或忽视其错误仍按其执行,由此造成的后果,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医嘱正确无误,应及时准确的执行医嘱。

  (2)如病人对医嘱提出质疑,护士应核实医嘱的准确性。

  (3)如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医生,并根据自己的知识与经验与医生协调是否暂停或调整医嘱。

  (4)慎重对待口头医嘱: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在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必须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向医生重复一遍医嘱,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医嘱的时间、内容、病人当时的情况等,并向医生及时补上书面医嘱。

  (5)慎重对待“必要时”等形式的医嘱。

  2、临床护理记录?? 护理记录是病历的组成部分,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漏记、错记或不认真记录等可导致误诊、误治而引起医疗事故争议。

  3、麻醉药品及物品的管理 ?麻醉药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临床上一般限于手术后、晚期癌症镇痛等。如护理人员窃取、盗卖或自己使用此类药品,则犯了贩毒、吸毒罪。对临床上使用的各类药品、医疗用品、办公用品等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时清点,护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占为己有。如占为己有,情节严重者可被起诉犯盗窃公共财产罪。

  二 护士的法律责任

  护士在执业护士的严密监督下,才能为病人实施护理。如护士在执业护士的督导下发生差错或事故,除本人要负责外,带教护士要负法律责任。如护士脱离带教护士的督导,擅自行事造成了病人的损伤,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 潜在的法律问题

  (一)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人身权利的行为侵犯,可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礼、赔物、赔偿等来解决。如护士不重视病人的主诉或尊严,引起病人的不满,则属于侵权行为。由于诊疗需要,而限制病人的某些活动,如饮水、进食或探视等不属于侵权。

  (二)犯罪

  犯罪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会依法受到惩处。犯罪可根据行为人主观意向的不同而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或他人的结果,仍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虽有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不良后果。如护士在为病人进行注射时,因自信药物不会出错而没有进行严格核对,导致将错误的药物注入病人体内,造成病人死亡,则属过失犯罪。

  (三)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疏忽大意是行为人因一时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为。常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不专心细致所致,可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损害了病人生活利益和健康恢复的进程;另一种是因失职导致病人残疾或死亡。第一种结果构成了侵权行为,第二种结果构成了渎职罪。

  (四)收礼与受贿

  护士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额外报酬,如主动向病人及家属索取巨额红包等不义之财,则构成索贿、受贿罪。但病人在康复出院时,由于对护士的感激而自愿赠送少量纪念性礼品,原则上不属于贿赂范畴。

  四 导致过失的原因

  (一)违反有关的规章制度

  1、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如病人姓名、床号、药物等查对失误。

  2、执行医嘱不严格 如医嘱执行失误、盲目执行错误医嘱、擅自改变医嘱等。

  3、违反交接班制度 如不执行床旁交接班、对危重病人疏于记录和管理、遗忘危重病人的特殊处理、遗忘医嘱等。

  4、违反值班制度 如擅自离岗、未按时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未完成治疗任务、推委或拒绝危重病人、延误抢救时机。

  (二)违反操作规程

  1、违反注射、输液操作的相关规程? 如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致药物污染;违反药物配伍禁忌;输入药液过快或过量致病人发生心衰、肺水肿等;操作不当致气体进入血循环,引起空气栓塞;药液外渗造成皮下组织坏死;断针;注射部位感染等。

  2、常规护理中的问题 如未按相应护理要求实施护理;违反护理规范和常规进行操作导致不良后果;超越权限,在无医嘱的情况下,擅自处理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