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
唐山市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条件
1、自愿加入学会,拥护学会章程;
2、在本学会的业务和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3、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及科协、工会、青联、妇联、福利等群众团体单位从事老年保健医学相关的工作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也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4、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科研和科普等活动。
四、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没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五、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